26th April 2020
文/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 张文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实现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很多企业选择了僵尸企业处置、破产重整与清算等。该部分业务也已进入了快速发展、换挡提速的关键阶段,其中职工债权以及职工社保关系是企业在破产清算等业务中优先处理的问题。
一、职工债权的确定
管理人在接管企业之后,首要任务就是核查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职工债权的清偿
职工债权经确认无误后在分配阶段予以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职工债权的清偿仅次于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优先于破产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以及普通破产债权。公司有担保的债权是以担保物的的价值为限进行清偿,未受偿的部分转入普通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按照比例予以清偿。在实务中,如果管理人账户的费用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考虑到破产清算程序耗时过长,欠付职工的工资严重影响到职工的日常生活,经报请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先行支付职工债权。
三、职工社保关系的处理
职工社保关系在公司社保账户注销之前都可以进行转移。公司社保账户的注销,必须是公司已在工商、税务部门完成有关注销手续,并结清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将社保账户里的社保关系全部转出,才能向社保部门申请注销。也就是说,在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至公司社保账户注销之前,会有足够长的时间让职工找到新的工作,并将社保关系转入新的工作单位。也有些职工仍然未找到能将社保关系转入新的工作单位的工作,但是公司注销之后社保账户也要注销,职工的社保关系就必须得转出,待职工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持社保关系转移单再办理相关转入手续即可。
作者:张文娟
专业:荆州长江大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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